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乡建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关于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编制
二 、建筑节能建筑高新区 、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,
三、万盛经开区、规划目标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其中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基本原则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